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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实践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0  点击次数:

一、考核目的

  幼儿园教师具有独立设计和实施教育活动的能力,并逐步养成对已实施的教育活动进行反思,培养自己的反思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逐步成为专家型教师。

二、考核内容、形式

  考生自选五大领域(科学,语言,艺术,社会,健康)教学内容,写一份幼儿园教学活动计划(教案),包括: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活动延伸和活动反思。

三、考核要求

1.考生所写教学活动计划(教案)应具有实际意义,并亲自实施教育活动,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反思。

2.“反思”内容不少于500字。包括:

本次活动的目标有没有达成?你是如何知道的?

达成每一个目标,你选择的活动内容是否有效?你是如何知道的?

你是怎样帮助孩子达成目标的?可以分析采取的方法、材料、指导语

本次活动中是否看到孩子发展的不同水平?对不同水平的孩子你是怎样帮助他发展的?举例说明。

3. 教学活动计划(教案)总体字数在3000字左右。

四、封面、格式要求及举例请见下方附件(请点击附件下载)

五、考生于2024年3月15-25日将教学活动计划(教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zkb@126.com。(发送时邮件标题注明考生专业及姓名如“学前教育王××”;使用word文本,以附件形式上传,并以准考证号命名。邮箱设有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表明未发送成功,请重新发送)

六、评分标准

1.优秀(80分):能够合理设计教育活动,写出教案并组织实施,反思准确透彻,能从中获得经验,得到专业的提升。

2.良好(70分):能够按要求设计教育活动,写出教案并组织实施,有适当的反思,有经验的总结。

3.及格(60分):能基本完成教育活动的设计,写出基本符合要求的教案,有反思但不深刻。

4.不及格(55分):不能按要求设计教育活动,不能写出合乎要求的教案,没有反思或反思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