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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与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2  点击次数: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在职学习、有学力提升需求的社会人员,强化终身教育理念,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我校社会服务能力。

学校根据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培养特点,整合校内优质资源,建立专兼职导师队伍,施行学业和行业双导师制,严格培养流程和质量。一方面依托各二级学院校内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专业指导教师;一方面聘请行业领域、实务部门专家担任实践指导教师,为培养全过程提供强有力支持。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同等学力等研究生非学历教育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收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29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原则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收费标准为:5万元/生,培养期3年。

对上述培养方式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3329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我院。

公示时间:2023323日到329

联系电话:5079380

联系信箱:708971362@qq.com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