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修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获得毕业证书者;
3、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4、毕业论文(设计)不存在抄袭、造假且成绩不低于75分;
5、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俄语(二)成绩不低于60分(含免考);
6、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7、符合上述条件并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者。
二、学士学位申请时间:
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上打印时间为准)的第二年三月初(如2018年毕业须于2019年3月申请学位),登陆本网站查看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
三、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评审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