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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选题须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7  点击次数:

考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参考各种文献资料,但不得抄袭。【特别提醒: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做好论文自查工作。根据河北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正式申请学位时,学校将对其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查(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测)若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望您认真对待。

1.封面及格式要求:见通知最下附件一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见通知最下附件二

2.提交选题:202165--8日点击“自考登录入口”,“登陆类型”选择“论文选题”,“登陆位置”选择“网上选题”,提交论文选题和填写其它信息。考生务必准确无误的填写提示项目,不能空项。其中“是否拟申请学位”选项请慎重选择“是”或“否”。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点击参阅“自学考试”栏“学位申请”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河北大学主考专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注:未提交论文选题,不能参加答辩。

3.指导教师查询:2021611--12再次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查询指导教师姓名和联系电话。

4.联系导师、确定题目:考生请于2021613--14日与导师联系,确定论文题目。(注:如论文题目需要修改,考生可直接用确定后的题目写作,之前“自考登录入口”中提交的题目不必修改。

5.提交论文初稿:考生于202175--15日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在“上传论文初稿”处提交论文初稿。(此时间段未上传论文初稿取消答辩资格)(论文封面和正文放在一个word中,以准考证号命名,并用rarzip压缩软件压缩后上传)

6.提交论文定稿及打印指导信息:2021816-20日,考生再次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查询导师指导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2021823--28日在“上传论文定稿”处上传修改好的论文定稿。(此时间段未上传论文定稿取消答辩资格)【请考生提前下载或复制导师指导信息,答辩时上交答辩组(如导师在论文初稿中有修改意见,考生可直接在“审批论文”处下载、打印;如导师只在“指导信息”中有修改意见,考生直接复制到word文档打印;如导师既在论文初稿中有修改意见,又在“指导信息”中有修改意见,考生分别下载及复制打印】 

7.答辩时间:初步定于9月底进行。具体时间请考生在9月上旬登陆学院网站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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