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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网络答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日期:2021-10-26  点击次数:

各函授站、校内班主任、申请学位答辩毕业生:

经学院研究决定,2021年下半年校内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答辩继续采用远程网络答辩形式开展。为保证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准备

1.学生于1028日前打印论文定稿、论文评审表(单独打印,不装订,夹在定稿内)各一份交给函授站,按照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排版整齐、规范;

2.各函授站(校内班主任)于111日前将拟参加本次毕业答辩学生的论文定稿纸质版1份收齐后快递到学院;

3.学院根据专业分类建立答辩微信群,毕业答辩各类要求以微信群通知方式发布,各函授站按专业分别通知学生入群,听从群管理员具体安排,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4.拟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手机客户端。

二、答辩组织

1.答辩环节工作拟于115-15组织完成

2.拟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按管理员要求分别进入指定腾讯会议室,听从答辩老师安排进行答辩;

3.答辩要求:每人答辩陈述约6分钟,其中,毕业论文陈述3分钟,师生问答3分钟。陈述内容围绕选题意义和论文要点进行,老师针对论文内容提2-3个问题,学生当场作答。

三、材料报送

1.答辩后需要修改论文的学生须于1118日前将论文终稿纸质版1份交到函授站(校内班主任);各函授站(校内班主任)须于1120日前收齐论文终稿快递到学院;

2.学生须于1120日前登录学院教学管理平台,上传论文终稿,学院将对论文终稿进行文字复制比普查。

四、注意事项

1.请所有学生答辩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保证答辩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2.(特别提醒)申请学位的学生论文(设计)质量要求:

1论文必须为学生独立撰写,不允许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

2)学生参加答辩前,请认真阅读《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并进行论文自查,要求文字复制比低于20%(含);

3)答辩后,学院将采用中国知网数据库和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所有申请学位学生论文终稿进行文字复制比复查,对于复查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现象的学位论文,学院将按照《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取消该生学位申请资格.

3.材料邮寄:在确保论文终稿纸质版按时送达的前提下,请各函授站收齐论文后,使用正规渠道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信息: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宿静茹老师收,13191660010

成人毕业生答辩工作事关学生个人发展,务请各函授站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学院做实做细做好此项工作。对于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各函授站应做好相关文件要求的传达,学院将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审慎做好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