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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申请人交纳学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点击次数:

为做好2024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申请人的缴费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

2024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申请人,名单详见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公布河北大学2024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申请人名单的通知》。

二、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交费,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校园缴费平台-系统公告,滚动信息中,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登录方式:

(一)登录河北大学首页https://www.hbu.edu.cn/

(二)点击“缴费平台”

(三)选择“用户名”登录,用户名为学生学号, 学号详见《关于公布河北大学2024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申请人名单的通知》附件。

(四)初始密码为:hbu@+身份证号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需大写输入该字母(初始密码示例,如身份证号后六位为123456,则密码为:hbu@123456)。

三、交费时间

学费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1月10日。请申请人按时完成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收费标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为36000元/人,分为校内课程考核阶段、学位申请阶段进行收取。

(一)本次收取的学费为校内课程考核阶段(第一阶段)标准为16000元/人。

(二)申请人通过校内课程考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第二阶段),学位申请阶段收费标准为20000元/人,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

五、退费原则

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进行阶段不退费,具体核算原则为:

(一)第一阶段:校内课程学习阶段(16000元/人),按校内课程考试剩余门数核算退费金额,自入学满一年后不再办理退费。入学起始时间自入学资格(即资格审查通过)公示期满起算。

(二)第二阶段:学位申请阶段(20000元/人),按月核算退费金额,自进入学位申请阶段满18个月后不再办理退费。进入学位申请阶段起始时间自学位申请资格公示期满起算。

六、咨询电话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0312-5079497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0312-5079380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