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继续教育学院拟于2025年7月发布《2025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请拟参与招生的院系按以下两类情况提交材料:
一、已参与2024年招生的专业
若继续参与2025年(秋季)招生,请按照附件1填写相关专业的“接受人数上限”,并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纸质版报继续教育学院。
说明:申请人报名使用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中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仅支持按一级学科设置“接受人数上限”,无法控制二级学科“接受人数上限”。如下图所示:

二、未参与2024年招生的专业
若2025年(秋季)拟参与招生,需按以下流程准备材料,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招生:
(一)学科授权核实
请于2025年6月6日前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核实拟招生专业是否在“平台”学科授权范围内:
1.拟招生专业在“平台”内:2025年6月13日前提交招生备案材料至继续教育学院。
2.拟招生专业不在“平台”内:需满足“该学科已有全日制学生授予学位且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可查”的条件,方可申请新增学科授权。填写《拟新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表》(附件2),2025年6月13日前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国家级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以“平台”可查询到为准)再提交招生备案材料。
(二)招生备案材料要求
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1.学科备案表(按一级学科分学科填写,详见附件3);
2.校内课程考试大纲(样例详见附件4);
3.培养方案(按拟招生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的按一级学科准备,按二级学科招生的按二级学科准备,样例详见附件5)。
提交方式: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五四路校区南院文苑楼1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tdxl@163.com。
三、联系方式
地址:五四路校区南院文苑楼106室(教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5079380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3日
附件:
1.2025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拟接受人数上限统计表
2.拟新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3.学科备案表(按一级学科分学科填写)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校内课程考试大纲(样例)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样例)